孟子字义
四书清 · 戴东原

孟子字义疏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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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情介绍

《孟子字义疏证》三卷,清代戴震撰。戴震为乾嘉学派巨擘,此著虽托名疏证《孟子》字义,实则以训诂考据之法建构自家哲学体系。书前有戴氏自序,申明撰述之由,乃因宋儒杂糅佛老之言,歪曲六经孔孟之旨,故不得不辨。全书分卷上、卷中、卷下三部分,卷上首列“理”十五条,卷中载“天道”四条、“性”九条,卷下依次为“才”三条、“道”四条、“仁义礼智”二条、“诚”二条、“权”二条,末以辨析宋儒理欲之弊作结,结构严整,纲目明晰。其体例近于经义答问,设为问难,层层推进,融考据、义理与词章于一炉,以音韵训诂为根基,探求经籍原意,力破后儒附会之说。戴震释“理”为“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”,即万物自有其分理,天理乃自然之分理,绝非宋儒所云“如有物焉,得于天而具于心”。强调“情之不爽失”为理,以“以情絜情”为得理之方,痛斥以意见为理之祸,指出尊者、长者、贵者以理责卑贱,“虽失,谓之顺”,致使“人死于法,犹有怜之者;死于理,其谁怜之”。于天道则主“气化流行”为道,驳理气二元,谓阴阳五行即道之实体,形上形下非判然两截。论性则本血气心知,言欲为性之自然,理为欲之当然,理存乎欲而非与欲对立,由此抨击“存天理灭人欲”之说,指其为“忍而残杀之具”。戴震以精密考辨还原《孟子》字义本旨,实则系统批判程朱理学,建立起以气为本、理欲统一的新义理学。此著标志着清代学术由考据向义理探索的深化,对晚清思想界产生重大影响,被视为反理学的旗帜之作,在近三百年学术史上占有突出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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